联系方式

手机:18952151895  杨工

传真:0516-83668606

邮箱:Vip@xzsn.cn

QQ:39378291

地址: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座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办事指南

[FM认证产品,消防部门是否认可] 您好,喷规上可选用K=300ESFR,但国内厂家产品没有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检验报告,有FM的认证,消防部门是否认可使用?

来源: | 作者:徐州消防设计 | 发布时间:2013-11-25 15:03:33
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》规定,洒水喷头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,根据《消防法》和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2号),应当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,方可在中国境内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。仅取得美国FM认证而未经国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,在中国境内的违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行为,将由质监、工商和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处罚。

徐州消防设计 专业消防设计 徐州易洋消防 徐州消防设计 专业消防设计 徐州易洋消防 徐州消防设计 专业消防设计 徐州易洋消防